便民指南

青海省殡葬服务指南

时间:2026-03-24   来源: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   浏览次数:2006
  殡葬关系千家万户,连着民心民意,殡葬服务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确保“逝有所安”、推动移风易俗、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是服务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最后一件事”的重大民生事项......
青海省殡葬服务指南
(2026年修订)
  
  殡葬关系千家万户,连着民心民意,殡葬服务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确保“逝有所安”、推动移风易俗、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是服务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最后一件事”的重大民生事项。为方便群众办理丧葬事宜,制定本指南。
  一、丧事办理流程
  火葬:
  逝者在医院死亡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 守灵、告别遗体火化领取骨灰公墓安葬骨灰/骨灰堂存放骨灰
  逝者在家中死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 守灵、告别 遗体火化领取骨灰公墓安葬/骨灰堂存放骨灰
  土葬:
  逝者在医院死亡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守灵、告别遗体土葬
逝者在家中死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守灵、告别遗体土葬
  少数民族安葬:
  逝者在医院死 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按照民族习俗办理丧事按照民族习俗安葬遗体/骨灰
  逝者在家中死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按照民族习俗办理丧事按照民族习俗安葬遗体/骨灰
  二、死亡证明开具
 
  三、治丧办理
  提倡从简从俭办理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丧事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3天。
  (一)群众办理丧事地点选择
  城镇居民:积极提倡在辖区殡仪馆或殡仪馆服务网点办理,亦可在村(社区)提供的服务点或经小区居民同意的地点办理,联系本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协助指导办理丧事。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灵堂,严禁丧事扰民。
  农村居民:在自家庭院或村(社区)提供的服务点办理,联系本村红白理事会协助指导办理丧事。
  少数民族群众:根据本民族习俗办理丧事。
  (二)殡仪馆业务办理流程
  1.联系办理丧事事宜。在拨打殡仪馆电话或前往殡仪馆联系办理丧事相关业务时需提供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原因、遗体接运地点、丧事承办人电话等信息。
  2.遗体接运。殡仪馆对遗体接运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丧属需准备好死亡证明后再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接运遗体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请出示逝者死亡证明,并在遗体接运单上签字,请核实来接运遗体的车辆是否为统一标识的专业遗体接运车辆。殡葬“一条龙”等中介服务公司或个人严禁接运遗体,丧属应高度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加重负担。
  3.业务接洽。丧属或经办人前往殡仪馆确定火化时间、守灵告别等业务时,需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逝者死亡证明。
  4.遗体暂存。殡仪馆对逝者遗体3天内存放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若超过3天,丧属缴费时核实相关规定。
  5.守灵服务。属于选择性服务,丧属或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不选择,殡仪馆不能强制要求选择。
  6.告别服务。殡仪馆对告别厅租赁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丧属或经办人可以不选择,殡仪馆不能强制要求选择。
  7.遗体火化。殡仪馆对遗体火化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丧属或经办人要认真核对逝者信息、必须签订遗体火化确认书后对逝者进行火化。
  8.领取骨灰。丧属或经办人认真需核对逝者信息、必须签订骨灰交接确认书后领取骨灰。
  9.骨灰寄存(安放)。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对选择骨灰寄存(安放)的,免费提供骨灰安放格位并免除维护管理费。格位使用期限为20年一个周期,到期后丧属或经办人要办理续放手续。
  四、异地转运遗体
  凡在我省辖区内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火化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运往外地者,丧属必须办理以下手续:有遗体外运的特殊情况、特殊原因的丧属需准备好逝者死亡证明、接收证明(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向逝者死亡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书面同意书由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运送遗体。
  五、遗体、骨灰安葬
  目前,我省划定西宁市区、大通县、湟中区、湟源县、平安区、互助县、乐都区、民和县、共和县、同德县、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刚察县、海晏县等17个地区为火葬区,其他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一)火葬区逝者要按要求实行火葬,在公墓内集中安葬。倡导骨灰撒散、深埋、壁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严禁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二)土葬改革区逝者积极倡导火葬,亦可选择土葬,要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禁止散埋乱葬、违规土葬火葬区逝者遗体。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散埋乱葬。
  (三)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逝者可根据本民族习俗安葬遗体或骨灰。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六、户口注销
  丧属办理完丧事后,携带逝者户口簿、身份证、死亡证明,到逝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七、常见问题答疑
  1.人去世后,丧属应该第一时间做什么?
  答:第一时间拨打正规的殡仪馆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会赶赴现场并指导帮助丧属料理群众身后事。
  2.殡仪馆和殡仪服务公司的区别?
  答:殡仪馆是民政服务机构,主要提供遗体接运、停放、告别、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殡仪服务公司、殡葬服务中介主要是从事殡仪代办服务和葬礼仪式服务的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3.殡葬服务收费主要包括哪些?
  答:殡葬服务划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存放、告别厅租赁、火化、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寄存(格位安放)、生态安葬7项为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遗容整理、特殊遗体现场整理、特殊遗体整容、遗体防腐、殡葬礼仪策划主持、遗体(骨灰)下葬服务、守灵设施(守灵厅)、租赁遗物(花圈)焚烧、公墓墓穴(位)、公墓墓穴(位)维护管理、殡葬用品租赁、销售11项为非基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限价管理。殡葬服务项目均在以上“两张清单”内,清单外无服务、无收费。
  殡葬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在办理丧事中如何少花冤枉钱?
  答:①居民遇到丧事时,应通过民政官方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当地殡仪馆联系方式,直接与殡仪馆对接办理业务,根据经济条件,自主选择殡葬服务项目。
  ②尽量避免委托殡葬服务中介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代为办理,造成因信息不对称,随意要价、利益受损;确需代为办理的要签订《青海省殡葬代理服务合同》。
  5.从哪些渠道可以获取便捷、准确的殡葬服务信息?
  答:登录青海民政官网(https://mzt.qinghai.gov.cn/)或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信息和联系方式。
  6.青海省有哪些生态惠民殡葬政策?
  答:①基本服务费用减免项目。遗体接运费(含抬推尸体、消毒、尸体袋,辖区内接运);遗体存放费(含遗体冷藏,三天以内);告别场地租赁费(含主持台、推车、电子屏、音响等基本设施设备和绢花拥灵、绢花花圈等可重复利用的基本装饰);遗体火化费(含馆内转运尸体、耐火垫、骨灰清理研磨、拣装灰及装盒服务);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格位(政府举办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格位1个,并免除安葬费、维护管理费)。
  对在我省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内办理丧事的实行“一站式”减免。对在外省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内办理丧事并火化的,在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领一次性补助。
  ②我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实行奖补,其中,选择不保留遗体(天葬)或骨灰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选择认领“生命树”(在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即“生态安葬纪念园”内安葬)、壁葬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选择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采取7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丧属,在逝者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 
  、目前我省殡仪馆、公墓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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