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发展成就

夯实兜底根基 守住民生底线 在服务大局中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时间:2025-03-17   来源:社会救助处   浏览次数:1677
  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统筹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统筹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21年,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0年至2024年,先后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和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民政干部前往低保户家中了解救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
  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青海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的实施意见》,相继制定了低保、特困、低边、支出型贫困等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协助医保、卫健、应急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灾害救助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其它救助帮扶等五类政府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5+N”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已基本形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制定救助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兜住兜牢脱贫攻坚底线;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五类以上地区特困供养对象年龄从60周岁下调至55周岁,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拓展临时救助功能,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和解决“三保障”问题的支持作用;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脱贫攻坚期间,累计将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如期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重任;有效衔接期间,先后将17.24万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有效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民政干部走村入户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大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持续增加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580元/月提高至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300元/年提高至5676元/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70元/月提高至1050元/月,临时救助上限提高至年城市低保标准5倍(4.2万元),并将5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权限下放至乡镇,切实提升了临时救助的时效性。五年来,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超300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59亿元,特别是2021年玛多地震下拨应急救助资金5000万元、安排灾后重建资金1293万元;2023年甘肃积石山地震发生后,及时向1764户受灾群众发放急难型临时救助金731.91万元,为受灾严重的三县困难群众提前发放救助资金8093.13万元,有力保障了因灾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安民心、保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深入。将服务类社会救助、“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党建+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异地申办社会救助等9项内容纳入青海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总盘子,并确定了覆盖市州、县区、乡镇的试点单位,着力探索完善救助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其中大通县、共和县民政局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开展“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全力推进“两项政策”在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上的衔接并轨,相关试点工作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通报表扬,共和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转发推广。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低保审核确认时限从之前的60天左右缩减到目前的20个工作日,低保申办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民政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确保“不漏保、不错保”

  数字赋能推动提质增效。健全完善覆盖全省、城乡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打造“1+3+1”社会救助信息化体系(即构建1个低收入人口库,整合“一门受理”、动态监测和核对3大核心系统,搭建“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服务系统),形成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在监测预警方面,设置主动发现、漏保预警和错保预警三大类47项预警指标,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部门数据衔接,开展常态化摸排,建立了按月交换、按季比对工作机制,相继与19个政府部门、9家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完成49项数据信息的比对交换,年度交换数据40万条以上,打造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池”。汇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104.72万人,覆盖困难家庭57.74万户,数字赋能成效显著,社会救助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