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24〕64号
张吉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85.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4.2%。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11.0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9%,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逐年上升。我省运营的90多家养老机构内收住老人近5000名,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除日常生活照料需求外,对医疗、康复和护理的服务需求与日俱增,而我省养老机构内的大多数护理员都是临聘人员,还存在您建议中提到的养老护理员年龄较大、技能水平较低等问题,无法较好的满足老年人专业护理服务需求。
为有效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质量,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们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组织业务培训、开办各级比赛等方式,多举措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我省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等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平均学历由原来的初中以下逐渐提高到大专以上,年龄从原来的40岁以上居多到现在的35岁以下占多数,养老护理人才的综合素质逐年提升。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制定政策措施。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推进村级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将养老服务员纳入村级公益岗位类别,职责明确为:及时掌握上报本村老年人基本情况,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空巢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并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基本养老服务。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中举措中明确: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建设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青年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持政策。同年,省民政厅印发《青海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规程》,明确培训对象、分类及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构、培训师资、考试及等级认定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省民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是开展人才培训。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在省民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区,在西宁市社会福利院、海东市互助县恒生长者照护服务中心和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培训基地,与本地专业院校合作,精选师资力量为养老护理员培训提供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保障。加强人才培训力度,自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列彩票公益金近100万元,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省级层面累计组织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4600人次。每年列专项资金用于养老院院长培训,实现养老院院长培训全覆盖。开展养老业务骨干、家庭照护员培训班,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各类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养老服务和创业,不断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专业示范院校和示范系建设,积极引导教育部门在高职院校开设老年管理与服务专业,在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设立养老护理专业,加强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涉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类职业能力培训和鉴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并完善养老服务从业政策措施,鼓励护理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三是举办技能大赛。自2019年开始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大赛,鼓励各地开展市州级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通过举办大赛促技能提升,为养老护理员搭建了一个开拓视野、展示才能、相互学习的平台,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促使越来越多的养老护理服务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有效提升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同时,选拔出我省优秀养老护理人才,参加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我省积极筹备,制定相关方案,开办两期护理员集中培训班,选拔出2名优秀护理员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比赛中2名养老护理员稳定发挥,均获养老护理员优胜奖,取得了我省参加养老护理员国赛最好成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加强制度规划设计,做好人才、技术、理论等方面的储备工作,不断规范养老服务人员从业标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青年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持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建设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增强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养老服务业务骨干、家庭照护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不断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 曹殿亮 联系电话:0971-4399343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