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精神,以提升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拟定了《青海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4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c@qhmz.gov.cn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971-4399317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71-6104227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