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省民政厅结合青海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青海省民政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青民党〔2024〕8号)(以下简称《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及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职责清单》主要从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职责、强化保障四个方面,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第一,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的6个基本原则;
第二,基本要求。主要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到做到的4个基本要求;
第三,主要职责。主要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其中包括要求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民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深入推进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等5项主要职责20项具体任务,为更好发挥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提供了工作指引。
第四,强化保障。主要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还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参照本清单落实相关责任。
青海省民政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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