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词”一直在变,不变的是人民的幸福感觉。盘点一年来民政领域的“民生账单”,一笔笔困难群众惠民资金投入、一个个民心实事工程,凝聚成民生改善的“支撑点”,以“小切口”改善“大民生”,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便捷和实惠,感受到更多温暖与服务,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
集成政策兜住底线,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围绕“应兜尽兜”,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社会救助对象识别制度,明确财产认定豁免情形,推行急难“先行救助”,有效提高救助时效性和可及性。年度累计发放各项惠民保障金9678.6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人26114人(次)。为6392户1387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金8006.36万元;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年内,脱贫户纳入低保1121户2182人,发放金额112.65万元。脱贫户纳入临时救助75户148人,发放金额38.49万元。
保障"一老一少"权益,有序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强化高龄动态管理,为全县7812名7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029.15万元。组织开展“喜迎传统节日˙尊老敬老传真情”义诊、文艺演出等活动,让老人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门源县未保办坚持党建引领,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精准化工作,构筑了可实施、强有力、多维度的未保关爱机制。为11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金129.46万元。为7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金8.7万元。
有序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不断满足群众新期待。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暖心服务,引导新人宣读结婚誓言,让婚姻登记更有仪式感。年内,全县办理婚姻登记1670对,其中,结婚登记1081对,离婚登记161对,补发结婚登记426对,补发离婚登记2对;加大流浪乞讨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救助县域内流浪乞讨人员18名,并给予1.6万元的救助物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推动殡葬改革,殡仪馆火化遗体110具,减免费用6.2万元;生态安葬78人次,发放生态奖补资金23.4万元;加强与各乡镇、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残疾人数据动态管理,为3796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12.18万元,全部实现一卡通发放。为289名卸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40.46万元;为57名“三站”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7.8万元;为88名精神障碍人员发放生活补贴21.12万元。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多措并举推动移风易俗。强化婚姻登记“四室两厅”规范化建设,目前,门源县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做好婚俗改革宣传,婚姻登记员向婚姻登记群众发放《文明婚俗倡议书》,倡导移风易俗,有效引导新人婚俗观念由“轻登记、重婚宴”向“重登记、轻婚宴”转变;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妇联联合下发《门源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定期有效宣传,遏制农村牧区存在的高价彩礼、破除陈规陋习;认真排查全县公墓、散墓,为后期整治散埋乱葬和乡村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指导全县109个行政村,8个社区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内容纳入其中;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定中,浩门镇康乐路社区《居民公约》获优秀等次,有效发挥了典型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