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海南民政系统紧密结合主题教育,主动聚焦困难群体,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开展线上服务,主动排查核实、畅通救助渠道等方式,多点发力、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力确保海南州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强化兜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兜得住”。继续实行“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低保渐退、家庭收入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对纳入的保障对象人数、分档救助标准、分类施保、城乡一体化推进等方面进行精准核算,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了救助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需求、补助资金发放等方式的有效支出。截至目前,共累计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23834.48万元。
加大排查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兜得准”。深化“困难群众自主申报+主动走访排查发现+平台监测预警+社会救助公众服务号在线申报”的综合发现救助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全覆盖形式主动开展数据比对、定期排查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040人,特困人员1488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7521人,其他监测对象38254人。
加强政策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兜得牢”。充分发挥州县联席流浪乞讨会议机制作用,围绕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紧抓照料服务、寻亲服务、街面巡查与救助转介、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等关键重点,对五县所辖主要街道、车站、商场等区域进行24小时巡查,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落户安置。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巡查2144次,救助7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99万元。
抓实暖冬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兜得好”。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年、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年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及时发放2023年冬季取暖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全面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今年,共发放取暖救助1530.58万元,其中:发放城市取暖救助653.6万元;发放农村取暖救助876.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