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建立“三张清单”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时间:2023-07-14  [要情075]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阮宏江  浏览次数:627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主题教育工作部署,青海省民政厅紧盯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痛点难点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主题教育工作部署,青海省民政厅紧盯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痛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同,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出台《青海省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具体措施》,制定《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村级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减负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为村级组织减负增效,为基层干部“瘦身松绑”。
  一是推行清单管理,明晰职责减事务。推行村级组织承担工作事项清单制管理,省级层面制定完善“三张清单”,分别明确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44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4项以及减负事项11项,推动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按照“应减必减、能并则并、可减尽减”的原则,压减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67%以上。明确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经费保障,明确各项职责的履职方式和办理流程,厘清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与村级组织的职责边界,依法应当由政府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类事项的责任主体。
  二是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标准减牌子。省级层面建立村级组织挂牌审核工作机制,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和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一般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部设置综合服务机构标牌、办事服务指引牌和功能区门牌,取消无内容、无保障、超出职能范围的虚牌。属于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大厅提供的服务,以精简、管用为原则,悬挂村级组织高频次服务的相关职责或服务内容。
  三是把好准入关口,依法依规减证明。在集中取消177项需由基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和第一批明确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20项证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程序,建立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明确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依法依规取消5种情形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积极推行基层治理信息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和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核查,有效提升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效能。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以整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问题为牵引,坚持把村级组织减负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推动村级组织减负增效,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阮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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