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等4部门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六项行动”

时间:2023-05-29  [要情050]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陈诚  浏览次数:5948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印发《青海省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利用3年时间开展布局优化、信息转介、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培养、可持续发展保障、服务监管等六项行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服务。
  开展布局优化行动。要求各市州根据实际,设置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总结推广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西宁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工作经验,推动海东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尽快投入运行,加快在建的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3个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进度并推动尽快投入运行。
  开展信息转介行动。利用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完善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信息服务,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准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实现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衔接。对于有社区康复需求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患者及监护人同意后,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通过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上传转介信息。
  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民政部门利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站等资源,通过统筹安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卫生健康部门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技术支持,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实施;残联利用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之家等场所,大力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深入推进。
  开展人才队伍培养行动。民政部门动员组织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卫生健康部门用好用足专业技术人才,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人力支持,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有效解决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短缺问题。
  开展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强化政府政策引领推动,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企业对接,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急难愁盼等问题。利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项目,投资318万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同时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开展服务监管行动。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筛查制度,民政、卫生健康委和残联建立每年开展一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摸排制度,形成随发现随报告随处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价格监管、发挥正面宣传和社区支持作用等制定相关行动措施,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融入服务,推动其参加社区活动,建构社区关系网络。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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