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动员会。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及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业务骨干、部分社区工作者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磊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组织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获得“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代表介绍了社区治理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苏磊红代表厅党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的职业操守和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充分肯定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并对全省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把握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党的最新部署要求传导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强化履职担当,创新工作理念,狠抓工作落实,牢牢把握基层治理根本遵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全省基层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紧紧围绕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兜底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重点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积极发展基层民主,畅通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结合青海民族工作实际和特色亮点,以深化“四方治理”机制、打造“石榴籽家园”为统揽,将促进民族团结贯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全过程,加强党建引领“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机制建设,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民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的和谐家园。三要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服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创新推进精细化服务、网格化管理、法治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坚持人民至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树立新时代民政干部、社区干部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期盼新需要。
会后,省民政厅接续召开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重要决策部署,主动担当、尽职履责,持续推动全省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增强、治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青海基层治理中落地见效。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畅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