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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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21 14:53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阅读全文] - 2016-05-03 17:34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 2016-05-02 16:54
关于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的法规,也是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 [阅读全文] - 2016-04-07 17:13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申请...... [阅读全文] - 2016-03-20 18:02
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实施以来,国内公民依法收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办理收养登记,有效地保障了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目前依然存在国内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的情况,因收养...... [阅读全文] - 2016-03-20 17:59
收养登记服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 [阅读全文] - 2016-03-20 17:55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 [阅读全文] - 2016-03-20 17:52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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