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2-11-17 20:57
(三)强化督导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始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厅直机关党委要通过列席旁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进行补课。
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报厅直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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