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感染甲型H1N1流感困难群众加强医疗救助
日期:2010-02-11 17:10
以负担基本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济困难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通过临时救助制度给予帮助。

  同时,要求各地要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积极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的救助方式。在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由患者持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民政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及时给予救助。

编审:刘志德 编辑:刘西成 供稿:沈丽君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