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农村单病种医疗救助政策为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再添福音
日期:2010-02-11 16:26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单病种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10]25号),决定对原农村单病种医疗救助政策做适当调整。
此次医疗救助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是:救助病种在原子宫肌瘤(或附件囊肿)、胆结石的基础上新增肝包虫(等各种包虫)、前列腺增生及胸腰椎结核三项病种。同时,取消了对原救助对象限定名额的规定,以符合条件,坚持自愿为原则,不再对各地做救助名额的限制。费用结算由县民政局协调县合管办按规定统一报销补偿后,剩余部分的95%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予以补助,救助对象本人只承担5%。救助对象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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