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行动方案
日期:2021-10-21 15:08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6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方案》),计划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方案》明确,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规划管理计划,加大对服务性、公益慈善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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