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日期:2021-09-07 14:45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十四五期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域广、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对2014年版《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印发,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突出补齐短板、优化供给。明确享受购买服务补贴的对象,突出重点服务群体,提高补贴标准,明确服务项目,调整资金来源,在保障困难、高龄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重点向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