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
日期:2021-08-30 17:1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民政部以及省政府关于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的决策部署,省民政厅4月份制定下发《青海省推进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意见》后,于8月20日起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结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七十年以来当事人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
为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西宁市提前做好难点问题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市内通办基础工作。取消35个乡镇婚姻登记处登记职能。西宁市今年将剩余3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收至县级统一办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人员队伍素质培训、软硬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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