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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荣获“青海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日期:2021-06-29 15:28
  近日,我厅被青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评为青海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主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完成消防工作任务。以管行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为原则,通过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加强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等多项措施,有效的提升了全系统预防火灾事故的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
编审:刁成秀 编辑:樊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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