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1-10-29 13:12
效评价。
十、项目监管
(一)定期督查。省民政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应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定期对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承接主体有重大违规问题的终止合同并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规进行处理。同时,适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审计,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二)中期评估。省民政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承接主体按要求报送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4/7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7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