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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1-10-29 13:12
的,须按程序报批,否则视为违约,不予支付剩余项目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2.承接主体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规范项目的执行,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更不得将项目委托给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承接主体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服务对象进行筛选,妥善保管服务对象筛选资料,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所筛选的服务对象符合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4.承接主体应当接受资助主体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配合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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