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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1-04-25 15:47
于4月底前全面核对系统内补贴对象数据,务求系统内已录入补贴对象数据同实际数据保持一致,并在以后的补贴受理审核审定及补贴发放工作中同步完成系统内相应操作,做到按月保持一致;三是于4月22日前完成系统内已收到的网络在线申请进行处理清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补贴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省民政厅将定期检查各地系统内数据录入工作完成情况,对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不到位的地区予以全省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严把时限要求。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于4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运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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