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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1-04-25 15:47
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各地民政、残联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残联组织要加强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对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未审办残疾证的残疾人,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服务,予以鉴定办理,对残疾证过期的应尽快组织开展复核换证工作,对其他情况的情况,可按照 《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青民发[2016]22号)规定和残联系统有关安排部署,对其是否仍具有残疾人身份做出认定的依据。对户籍已迁出但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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