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1-04-25 15:47
月22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于4月15日起,按照正式办理要求和标准,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试运行期间,遇到政策业务、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由市州民政部门及时汇总上报省民政厅解决,4月22日起全省正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定期督促检查本地工作开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民政厅、省残联报告。省民政厅、省残联将定期检查业务办理情况,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五)开展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集中培训、政策解读、学习交流等方式,使各级干部、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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