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1-04-25 15:4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按照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有关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自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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