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期:2021-03-18 11:34
会救助,推行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救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明确要求,要在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医陪护、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依托已建成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开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对运营困难的可实施政策性救助。同时,考虑到进一步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导专业社工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支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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