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日期:2020-03-17 19:25
;是否将已成年靠家庭供养无业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符合条件人员单独立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受理其申请;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等问题。
(六)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七)清理纠正救助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青海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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