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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 保障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0-11-08 17:04
、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为全省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三、试点地区
  确定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县;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海北州海晏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同德县、兴海县;果洛州玛沁县、达日县;黄南州同仁县、河南县、尖扎县;玉树州玉树市、囊谦县25个县(市、区、行委)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
  四、工作内容
经试点地区县(区)人民政府授权,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升低保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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