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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0-01-21 17:00
地区A类困难家庭,按照4800元/人/年(400元/人/月)给予补助;深度贫困地区B类困难家庭,按照不低于4344元/人/年(362元/人/月)给予补助;深度贫困地区C类困难家庭,按照不低于3144元/人/年(262元/人/月)给予补助。
  二、资金来源
  此次城乡低保提标所需资金从各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有效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执行时间
  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提标政策。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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