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规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0-04-27 17:56
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五是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二)明确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家庭收入核算规定
一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收入的资料或银行发放记录认定。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根据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中的个人缴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认定;
二是外出务工且无法提供收入情况的,以务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是常住地灵活就业的,按本地区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四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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