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规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0-04-27 17:56
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出具复核报告,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县级核对机构。申请救助对象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涉及领域广,牵扯部门多,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给予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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