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照料服务的通知
日期:2026-11-05 15:17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及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上门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代购日常用品和药品等服务,保证个人及居所清洁卫生、饮食规律等;基础护理服务: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根据其具体情况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送医陪护服务:特困人员生病需要就诊或住院时,照料服务承接主体应及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确定的照护服务承接主体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
(四)强化照料服务资源链接。市(州)级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民政局做好照料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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