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完成2008年度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工作
日期:2009-08-20 23:02
为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全面加强民政救灾资金的监管和规范使用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近期,我省各地民政部门自下而上认真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全省各地已相继完成自查阶段的工作。
在自查阶段,各地民政部门自始至终把监督检查放在工作的首位。一是配合审计检查。各地民政部门接收的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款物,均接受了审计部门的审计。二是配合监察监督。主动会同监察机关对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发放等环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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