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慈善事业 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日期:2020-12-14 18:40
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形成工作合力。
2.推进购买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目录;鼓励通过委托、承包、政府采购等方式,将民政业务中直接面向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事务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优先向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倡导通过购买服务或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示范项目。
3.提供资金保障。根据事权与财权对等的原则,建立省、市、县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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