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慈善 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日期:2026-11-05 14:10
示范性志愿服务组织。
(三)加大业务融合力度。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协同融合发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四、涉及范围
全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
五、重大意义
慈善工作为民生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物资支持,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理论、专业方法,可以提升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志愿服务工作可以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补充。《意见》的出台是促进全省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水平,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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