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完成2008年度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工作
日期:2009-08-20 22:44
人截留、挤占、挪用与平均分配救灾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坚持透明发放原则。各地在发放救灾资金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遵循重点发放原则。优先照顾灾区五保户、残疾人、特困户,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重灾民和优抚对象,同时对一部分自救能力较差,生活暂时困难,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国家救助一点,自己解决一点的办法给予适当救济;对生活暂时困难但有自救能力和其他收入的,原则上不予救济,从而提高了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救灾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救济的困难群众。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