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政工作信息第78期
日期:2020-11-26 16:40
我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星级评定工作。为加快建立评定程序规范、标准尺度一致、评定结果互认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强化养老机构和设施监督管理,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近日,省民政厅制定了《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星级评定办法》。《办法》统一了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细化了评定指标内容,其中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分为五个等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各分为三个等级,补充完善了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各地开展星级申报工作提供了依据。省民政厅将依据该办法于12月1日启动新一轮养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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