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日期:2020-08-24 14: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省级层面对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作出部署,围绕保障基本生活、维护合法权益、指导就业创业、加强精神关爱等多个方面制定了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为导向,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关爱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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