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1-03 17:52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其监护人或受其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青海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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