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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1-03 17:52
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定期复核制度,定期复核内容包括发放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生活保障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集中管理、动态管理,要建立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定期核对机制,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
  (六)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监护人准确知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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