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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为全省行动不便的残障优抚对象配发轮椅500辆
日期:2009-07-19 14:18
金由2000年不足425万元增加到2008年374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认真落实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200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将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在原执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固定提高1000元,使优待金标准大幅度提高,较好的保障了农村牧区义务兵家庭的基本生活,调动了农村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200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对在乡老红军、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费实行全额保障,其他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费保障达到8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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