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困难群众特殊病单病种医疗救助工作
日期:2009-07-19 11:41
各县民政部门提供诊断标准和手术指征并与其签订单病种医疗救助协议,各县民政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并初步筛查救助对象。至目前,已筛查救助对象600余人,其中:大通县74人,河南县142人,尖扎县50人,同仁县71人,泽库县85人,兴海县79人,贵德县112人。通过二次筛查确诊,省慈善医院已安排河南、祁连、大通、刚察四县共24名救助对象进入手术治疗阶段。截至目前,已出院8人,其余16人继续住院接受治疗。
省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救助对象治疗返家后一段时间内安排回访,省慈善医院也明确要做好离院患者的回访工作,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切实保证救助患者的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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