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8-17 18:05
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
2.大力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农村牧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养老服务功能。鼓励农村牧区因地制宜,在满足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支持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建设和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充分利用村级活动场所、农家大院和闲置校舍等,加快农村幸福院、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与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的衔接,统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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