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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8-17 18:05
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法律援助等上门服务。通过运营补贴或星级评定等方式,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家政、物业和个人以加盟、参与、托管等方式,运营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机构,对个人利用居民住宅兴办每处床位不少于10张、不超过30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与一般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助政策,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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