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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向优抚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日期:2010-12-30 23:01
元,5个月一次性补贴125元;农村低保户每人每月补贴15元,5个月一次性补贴75元。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物价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在12月20日前将临时物价补贴资金安全、准确地发放到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手中,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编审:冶成明 编辑:闫 丽 供稿:沈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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