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
日期:2018-02-20 11:02
根据《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55、58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行政处罚的;
2.违反法定程序对社会团体进行处罚的;
3.擅自改变对社会团体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违法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
6.违反缴罚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7.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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