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日期:2018-02-20 10:53
省民政厅
行政许可
养老机构设立(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和涉外养老机构设立)
XK08005000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2012.12.28修正)第44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16/3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