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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转变”引领青海民政法治建设新发展
日期:2023-10-07 15:21
门联动,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协调推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
(三)善用法治方式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既要讲感情,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也要讲法治,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依法落实合法权益。要用法制方式整合各方救助资源,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探索开展救急难工作,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按法治要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要围绕增强社会活力、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要坚守民生底线,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积极履行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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