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转变”引领青海民政法治建设新发展
日期:2023-10-07 15:21
。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思考问题,以法律规则、法律机制处理问题。把法治思维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持以法治精神来引领民政发展,以法治思维来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来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来衡量工作成效。要对法律深怀敬畏之心,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要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履职办事依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习惯,使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按照程序办事成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新常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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