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转变”引领青海民政法治建设新发展
日期:2023-10-07 15:21
)强化法治监督
政务公开是民政法治的必然要求,有效的监督是民政法治的重要保证。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将民政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办事程序、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关注酌热点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民政。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横向监督形成的立体监督效应,切实发挥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类型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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