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就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工作出台管理办法
日期:2009-07-19 16:54
为加强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牧区五保供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研究出台《青海省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青海省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7章26条。办法重点对敬老院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作了严格的规定,明确了各级职责和责任,着重强化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理顺了敬老院建设的管理体制。《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7章29条,主要明确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18:34